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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筑業協會于1989年10月13日成立,前身為福建省施工企業管理協會,1995年7月24日更名。英文名稱:FUJIAN ConSTRUCTION INDUSTRY ASSOCIATION(縮寫FJCIA)。協會會刊是《福建建筑業》,網站為 “福建省建筑業協會網”(www.fjcia.org),微信公眾號為“福建省建筑業協會”,團體標準代號“T/FJJX”。先后被省民政廳授予“5A信用等級社會組織”,獲民政部“全國先進社會組織”、省民政廳“全省先進民間組織”,連續獲得“工程建設行業優秀協會”、“全國建筑行業先進協會”等榮譽稱號,以及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建設廳)、省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總工會、共青團省委、省慈善總會等授予的榮譽稱號,協會會刊《福建建筑業》連續獲得“全國工程建設行業‘金頁’期刊”稱號。
福建省建筑業協會是由本省建筑施工企業(包括中央部屬和外省市駐閩企業)和行業相關單位,以及社會團體自愿組成的跨部門、跨所有制的,非營利性的行業性社會組織。依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并在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定的業務范圍內開展各項活動,接受業務監管指導部門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福建省民政廳以及黨建領導機關中共福建省住建廳社會組織行業委員會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現有8個專業分會,分別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分會、安裝分會、金屬結構與建材分會、消防行業分會、建筑智能化分會、混凝土分會、巖土與基礎工程分會、建筑勞務與人力資源管理分會;另成立了法務工作委員會(建設工程爭議調解中心)、青年企業家委員會、總工程師工作委員會專家委員會。
為會員提供基本服務項目包括:
(一)按照協會章程規定,享有包括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對本會工作的知情權、建議權和監督權,參加本會舉辦有關活動的權利,獲得本會提供的信息和有關服務的優先權。
(二)向政府主管部門反映會員合理訴求,維護會員合法權益;通過組織行業調查研究,反映涉及行業利益的事項,提出行業發展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法規建議。
(三)承接政府購買服務和委托辦理的其他事項;協助政府主管部門研究制定和實施行業發展規劃,推進行業管理,協調執行中出現的問題,共同提高全行業的整體素質。
(四)研究建立行業自律機制和誠信評價體系,制定行規行約,協調會員與會員、會員與其他有關方面的關系,維護行業整體利益。
(五)依法依規在會員中開展先進企業、優秀經理、優秀項目經理和“閩江杯”省優質工程評選;優先推薦參加各類行業獎項評選、業務交流和項目合作活動。
(六)組織或參與制定行業團體性技術標準和規范,根據需要開展有利于行業發展、技術進步的各項活動,協助會員開展工程項目技術創新、質量提升和企業管理升級。
(七)收集、分析、發布國內外行業信息,編輯、出版會刊《福建建筑業》和行業發展報告,在會員中免費配發并在行業間交流;建設管理本會網站、微信公眾號及協同辦公(OA)平臺,為會員間信息溝通和聯絡提供服務。
(八)開展行業宣傳推廣,組織行業教育培訓和交流研討,提供法律、技術和管理等咨詢服務,促進行業交流合作,提升建筑企業和從業人員素質。其中,按照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和自愿有償服務原則,在協會宗旨和業務范圍內開展的經營服務性活動或項目,會員享有優惠購買服務或參與活動的權利。
2019年12月17日經第八次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第八屆理(監)事會。秘書處作為理事會日常辦事機構,下設綜合事務部、會員服務部、科技創優部、交流培訓部、發展宣傳部、法律服務部等6個工作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綜合事務部
負責協會工作會議、會長辦公會議、秘書處工作會議等各類工作會議的會議安排、組織協調;負責協會各類紙質和電子文書、文件、函件的收發、處理、歸檔管理;負責協會和分會各類檔案、印鑒的管理;牽頭組織協會規章制度的制修訂與發布;負責對外聯絡接待工作,發展同其他社團組織的友好往來,代表協會參與社會公益活動,承辦有關社會組織、會員單位委托辦理的相關事項等日常行政事務;協助兼合式黨支部組織開展黨建各類活動;承擔監事會交辦的工作事項;負責協會和分會秘書處人事管理、工資管理、固定資產管理。負責協會和分會的財務核算與管理。負責協會秘書處的考勤、辦公、食堂等其他綜合事務管理。
(二)會員服務部
開展會員基本情況調查,收集會員意見建議,反映會員共性問題和呼聲,定期編發會員意見專報件;研究建立行業自律機制和誠信評價體系,制定行規行約,開展會員誠信評價相關活動;在會員中開展“一先兩優”(先進企業、優秀經理、優秀項目經理)評選,推薦參評行業相關的其他各類獎項;協助兼合式黨支部在會員中組織開展行業黨建活動,建立會員黨建服務平臺;探索開展會員需要的其他服務內容和服務項目,協助配合其他工作部開展服務會員的各類活動;發展會員、服務會員,做好會員會籍管理及會費收繳工作;根據需要開展有利于會員的其他服務活動。
(三)科技創優部
組織或參與行業團體標準和規范的制定,負責協會團體標準的制修訂與管理;組織開展與科技、質量有關各類獎項的評選與推薦,負責科技成果技術(應用)水平評價、省級工法評審、“閩江杯”省優質(專業)工程評選等,負責工程建設科學技術獎、“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華東地區優質工程”等獎項申報的初審(評)與推薦;協助會員企業開展工程項目技術創新和質量提升;建立行業質量技術專家庫,負責協會專家委員會的日常事務管理;根據需要開展有利于行業科技創新與創優的其他活動。
(四)交流培訓部
組織會員開展區域間、省際間、國際間的行業交流與合作;協助兼合式黨支部和其他工作部組織開展行業黨建交流活動;在會員中開展促進交流與合作的各類文化體育活動;編制年度教育培訓工作計劃,組織相關專業教材的編審;搜集行業教育培訓相關的信息及資源,在會員中開展行業教育培訓、技能培訓,組織開設會員各層級管理人員的培訓班、學習班、提高班;協助配合工程技術標準、政策法規等宣貫;負責各類講座、研討、競賽等活動的具體實施;根據需要開展有利于行業交流與教育培訓的其他活動。
(五)發展宣傳部
開展行業調研,組織編撰行業發展報告;研究和制定行業發展規劃,提出行業發展的相關建議;收集、分析、發布國內外行業信息;開展行業及會員企業宣傳;負責行業相關志書,協會大事記、年志的編撰,協會會刊的編輯出版;負責行業和協會的新聞采集與報道,協助協會媒介的建設與管理;根據需要開展有利于行業發展的其他活動。
(六)法律服務部
收集行業政策法規資訊,研究促進行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協助制定行業相關政策法規,提出規范行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參與涉及行業利益的決策論證;研究行業融資、工程擔保、工程保理、工程保險、資產管理等金融政策,幫助會員企業拓展融資渠道,促進與金融機構對接合作;為會員提供法律咨詢、糾紛調解、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務,幫助會員企業運用法律手段防范法律風險,維護合法權益;開展法制宣傳,組織法務研討,舉辦相關法律講座和報告會;負責協會法務工作委員會的日常事務管理;負責對接司法部門、仲裁機構;根據需要開展有利于行業法律服務和會員法務的其他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