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宣城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2022年2月1日~2022年2月28日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的公告(市本級)。其中,安徽宣城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宣城海螺新建石灰石破碎技改項目環評審批與安徽宣城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小葛村礦區水泥配料用砂巖礦年產100萬噸采礦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獲原則同意。
據悉,宣城海螺新建石灰石破碎技改項目總投資額達2191萬元,宣城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小葛村礦區水泥配料用砂巖礦年產100萬噸采礦項目估算總投資16180.64萬元。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2022年2月1日~2022年2月28日我局對14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現將作出的審批決定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7日(7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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