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針對部分機構發布煤炭價格與當前市場煤價實際水平明顯不符的情況,國家發展改革委組織有關地方政府部門、煤炭企業、港口和煤炭價格資訊機構召開會議,對價格采樣信息逐條進行比對核實。
經核實確認,部分價格采樣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信息來源不實。部分資訊機構發布的港口煤價采樣來源企業并未在港口立戶交易,部分發布價格的煤炭品種并未在港口銷售交易。
二是未按實際成交價采樣。部分資訊機構僅按貿易商虛高報價作為采樣依據,未對實際成交情況和成交價格進行核實確認。
三是價格采樣信息滯后。部分資訊機構采樣來源中,仍將已停產煤礦在停產前的高價作為采樣來源,采樣信息嚴重滯后和不實。
國家發展改革委已要求煤炭價格資訊機構抓緊整改,嚴格規范價格指數采樣行為,全面、真實、準確、客觀反映市場價格情況,避免誤導市場預期。下一步,將持續做好煤炭市場煤價監測,對哄抬市場煤炭價格、捏造發布不實漲價信息等行為露頭就打、堅決懲治,確保市場煤炭價格穩定。